玉溪市中醫(yī)醫(yī)院2025年-2028年桶裝水、瓶裝水配送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1.采購條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擬對玉溪市中醫(yī)醫(yī)院2025年-2028年桶裝水、瓶裝水配送服務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竭誠歡迎具備履約能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玉溪市中醫(yī)醫(yī)院2025年-2028年桶裝水、瓶裝水配送服務采購項目
2.2項目編號:玉中醫(yī)采YSCG20250423-005
2.3采購方式及資格審查方式:競爭性磋商、資格后審;
2.4采購內容:提供桶裝水、瓶裝水配送服務,全年約提供13750桶(18.9L/桶)水及1000件瓶裝水(規(guī)格為500ml-600ml*24瓶/件,300ml-400ml*24瓶/件);包括飲水機日常清潔維護,定期提供深度消毒清洗,飲水機損壞及時維修換新等服務;嚴格按照采購人需求在響應時間內配送到指定地點;具體采購內容詳見第五章“采購內容及要求”;
2.5服務時間:三年,合同一年一簽(經醫(yī)院考核合格續(xù)簽下一年合同;
2.6采購預算價:¥130000元/年,按實際使用量結算,不超過預算金額;
2.7預算單價:桶裝水:8元/桶;瓶裝水:20元/件(規(guī)格為500ml-600ml*24瓶/件,規(guī)格為300ML-400ML*24瓶/件);
2.8付款方式:以簽訂合同為準。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相關要求;
3.2在中國境內注冊,能在國內合法提供采購要求及其相應的服務能力的合法企業(yè)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瓶(罐)裝飲用水銷售);
3.3自行承諾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詢企業(yè)及法定代表人無行賄犯罪記錄;(供應商自擬格式承諾以上內容,加蓋供應商公章在響應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查詢,若供應商存在查證的以上相關記錄,采購人有權取消其競標(成交)資格);
3.4供應商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須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或經第三方機構審計的年終審計報告,(經營不足一年的,從成立之日至今提供任意一個月財務報表;成立不足一個月的,無需提供財務報表);
3.5供應商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相關證明材料;成立時間不足二個月的,供應商須提供成立以來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相關證明材料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7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按政策規(guī)定扶持小微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3.8本項目供應商特定資格要求
3.8.1供應商為生產廠家的須具備《食品生產許可證》、《取水許可證》、符合GB19298-2014《瓶(桶)裝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標準;提供近一年內的第三方檢測報告;
3.8.2供應商為代理商或經銷商的須具備《食品經營許可證》(營業(yè)范圍必須包含飲用水配送服務)或在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登記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表(國家對食品生產許可不做要求的除外),提供廠家符合GB19298-2014《瓶(桶)裝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的第三方檢測報告(近一年內),提供生產廠家飲用水合法銷售權限承諾函。
4.磋商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磋商的供應商,請于2025年04月11日到04月17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攜帶以下資料到玉溪市中醫(yī)醫(yī)院采購管理科(銀星綜合樓5樓507室)領取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免費領取。
4.3領取磋商文件時需提交以下相關資料審驗:
?。?)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法人出席提交法人身份證原件);
(5)有效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取水許可證》(生產廠商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響應文件的遞交
5.1磋商申請文件的遞交時間:2025年04月23日08時00分至09時00分;
5.2磋商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時間(開啟時間):2025年04月23日09時00分;
5.3地點:玉溪市中醫(yī)醫(yī)院銀星綜合樓5樓509室。
5.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磋商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6.響應文件的開啟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5年04月23日09時00分
地點:玉溪市中醫(yī)醫(yī)院銀星綜合樓5樓509室。
屆時請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出席磋商會議。
7.發(fā)布媒介
本項目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中醫(yī)醫(yī)院官網上公布,其他網站轉載無效。
8.其它補充事宜
8.1供應商需提供樣品,桶裝水只須提供帶有產品標識的包裝專用桶,如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可能導致在評標時不得分或扣分,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8.2各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自行將樣品提交到指定地點,樣品的生產、運輸費等一切費用由供應商自理。有關樣品展示及封存可能引起的折舊等一切費用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8.3樣品需裝箱并密封,樣品上標識公司名稱。
8.4所有樣品在評標過程中有可能做破壞性檢驗,因此無論成交與否,采購人不能保證退還完好的樣品。
8.5送樣地點:同本項目開標地點。
8.6送樣時間:供應商應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將樣品遞交到指定地點,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遞交的樣品將不予接收。
注:為便于操作,請供應商預留充足時間合理安排樣品遞交。
9.采購人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玉溪市中醫(yī)醫(yī)院
地址:玉溪市紅塔區(qū)玉興路122號銀星綜合樓(玉溪日報社旁)
聯(lián)系人:陳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877-2050101
日期:2025年04月10日